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基金名称 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兴华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兴华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根据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根据中欧兴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
每 6 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 6 个月月度对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
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
放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含)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含),在此期间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
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
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1.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
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
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
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
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
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
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N≥30 日 0
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无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
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
常转换业务说明》。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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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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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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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信息内容截止2024年10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无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含)至 2024 年 10 月
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
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
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